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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杰:牢记职业宗旨 维护法律权威
--记第三届“杭州市侨界十大杰出人物”张自杰先生
发布时间:2015-02-12
  1985年11月到余杭县司法局参加工作以来,张自杰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经长达29年,作为一名律师,始终牢记职业宗旨,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并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
  一、发挥专长,积极参与侨务工作
  自1998年成为侨联委员开始,身为侨眷,张自杰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侨务工作中,广泛联络侨胞、侨眷,多次参与接待服务工作,并尽力为侨胞、侨眷提供法律帮助。在律师事务所设“余杭区归侨侨眷依法维权服务中心接待处”,并负责上述接待咨询服务的全部工作,多年来接待的侨胞、侨眷和处理的事件不计其数。
  2000年,解放前从临平逃亡香港并定居美国的“地主后代”袁智立先生80多岁高龄专程回国处理祖传房产问题,因事隔已久,相关材料查找困难,老人在临平大酒店一住好几个月,事情却毫无进展。张自杰得知后,主动帮助他查找相关材料,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并为老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最后袁智立先生得偿所愿后,流着眼泪告诉张自杰:自己年事已高,将不久于人世,本来对自己的祖产问题并不抱多大希望,这次回来,新中国的政府为他解决了多年来的“心病、心愿”,他已经释然,心安了。回去后他要告诉在国外的子孙们:我们的根在中国、在临平!
  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远在美国留学的陈晓阳女士为余杭街道房屋拆迁过程中被侵权一事寻求帮助,接受委托后,张自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11年至2013年,侨眷姚富义老人一直为其没有获得社会保险而信访三年,还差点赴北京上访,期间张自杰一直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书写大量材料,多次与塘栖镇政府、余杭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沟通协商,帮助解决老人的实际问题,同时劝说老人要用理性的合法途径解决问题。2013年12月,老人满怀感激地来到杰嘉律师事务所,他的信访问题已经解决,刚去区社保局办妥了社会保险。
  2014年6月,张自杰带领杰嘉律师事务全体律师所组成“余杭区侨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为余杭区侨台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与咨询,建立2个多月即有6名台商、侨商免费获得法律咨询服务,解决法律纠纷2起,有2名侨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财产损失。这项举措,受到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认可。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多年来张自杰努力为归侨侨眷的维权工作积极奔走,因此被评为杭州市侨联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当选为余杭区侨联副主席。
  二、参政议政,热心服务各界人士
  1998年,张自杰加入余杭区政协担任第七届、第八届政协常委,第九届委员,被余杭区政协评为1998年度和2002年度的“双好”委员。期间还受聘担任为第七届政协特级信息员、余杭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义务监督员、余杭区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余杭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特邀监察员、余杭区共青团创建青年文明号特邀监督员、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小组咨询员等。余杭区工商业联合会有会员企业2000余家,涉及轻纺印染、建筑建材、化工塑料、装饰布艺、电子仪表等几十个行业,余杭区商会于2003年率先在省内成立了“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张自杰利用自己在法律服务方面的专长挑起了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并将维权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办公室设在浙江奇沁律师事务所。2007年起张自杰当选为余杭区工商联(总商会)第九届、第十届执行委员。2007年底,余杭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立,张自杰当选为理事会理事、副会长。2012年被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授予“2012年度浙江省知联之星”。
  律师职业属于中介服务行业,所接触的当事人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多年来,张自杰律师面对当事人,不论贫富贵贱都一视同仁,对上门咨询的外来务工人员更是多了一份同情,张自杰律师为此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免费咨询制度,为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获得社会大众广泛赞誉。
  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些老百姓由于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不了解,喜欢通过群体上访等方式去要求政府解决问题,这样不仅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反而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而律师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引导他们采取合法的、正确的方式去处理问题,因此设在律师事务所的“余杭区残疾人维权服务接待站”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张自杰在2011年被余杭区政府表彰为“年度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如2008年,余杭区仓前街道的一些残疾人为残疾车部分路段行驶受限一事而上访,张自杰了解情况后,免费为他们书写材料报有关部门,结果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残疾朋友们心存感激之余,更深知上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同年瓶窑镇西安寺村的一起群体性事件也在张自杰和老律师周毅的共同努力下被化解平息。2012年、2013年,他多次参与区政府安排的信访接待和区长接待日活动,为信访当事人答疑解惑,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合法途径为他们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张自杰被余杭区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四、热心公益,将真爱付诸于行动
  2002年,张自杰通过余杭区“手拉手”助学活动办公室出资帮助长命中心小学的二位学生完成了小学学业。历年参与余杭区“金秋助学行动”,出资帮助贫困学生就学。今年为刚考上大学而经济困难的二位学生提供结对资助。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消息传来,张自杰马上去余杭区红十字会捐款。2010年玉树地震又去余杭区红十字会捐款。今年云南鲁甸发生强烈地震后,张自杰第一时间去余杭红十字会捐款。这些捐款资助钱虽不多,但此举给其他人树立了榜样,起到了带头的作用。2008年12月被余杭区红十字会授予了“2008年余杭区红十字会系统抗震救灾博爱奖”。
  2012年5月,张自杰投资300万元开办了个人独资的浙江杰嘉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年多的努力该所已经发展成余杭区规模最大的个人制律师事务所,他目前担任余杭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余杭区邮储银行、杭州东海置业有限公司等30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象除了国内,还有日本、德国、美国、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当事人和企业,涉及的法律服务包括投资、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中外合资企业的创立、债权债务、婚姻、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等诸多项目。多年来,他为当事人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数亿元。2004年、2008年、2010、2013年先后被授予余杭区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第四届“十佳律师”称号。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先后被授予“杭州市残疾人信访维权爱心单位”、“余杭区法律援助先进单位”、“余杭区优秀法律服务单位”、“余杭区商贸服务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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